在北京大兴区买二手房。 二手房贷款过程中,房主违约怎么办?
具体情况是这样,10月27日签了二手房合同。当时给了2万定金。
11月1日进行网签。房主要求再打2万,给了收条。
由于该房有抵押,11月25日房主解押。然后中介帮我去申请贷款,由于是国管公积金贷款,目前还没有下来。
12月底,房主以时间太长为由,要求直接先把首付款给他,由于没有任何担保,我不敢给。
房主目前宣称要违约不卖了。
我的问题:
1 、 11月1日给的钱能否主张为定金?
2 、 官司应该怎么打呢?哪些法律点是我需要注意的?
3 、 能否主张房主进行其他赔偿? 因为中介费、贷款服务费有2万多的支出,但中介方应该没有责任。
4 、 赔偿额度上如何主张合适?
5 、 能否主张继续执行合同?我的公积金贷款审批还没下来。据说还在等。
6 、 我还应该有哪些事情需要准备?
7 、 如果房主不违约,而在后续交房时不配合的话,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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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你们之间是否签订买卖合同?如果仅仅是定金合同,仅就定金合同来履行,如果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来电或来访面谈,以便做出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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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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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你方损失。
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选择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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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较适宜,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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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定金收条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是定金的话就是定金的性质,如果对方违约,那么你的损失对方就应该赔偿,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律师,看见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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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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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已经1对1回复,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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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带买卖合同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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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具体的内容还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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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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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