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雇佣(没签合同)关系,我在某老板手下做事几天,因工作中疏忽,发生了意外,面部被高压电弧烧伤及左手烧伤,住院费及药费花一万多,医生说我半年不能工作,请问我是否可以向老板要医药费和误工工资?能否视为工伤。能陪我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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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属于工伤的 是可以要求单位给与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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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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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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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赔偿数额要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要有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如有需要,欢迎来电或来所免费咨询(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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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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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赔,可以按雇佣也可以考虑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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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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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雇佣还是劳动关系都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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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对方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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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建议与老板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建议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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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情况已经构成工伤,可以要求老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在治疗和休息时间,单位应当给你照常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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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虽然你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属于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应该认定为工伤。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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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属于工伤,老板应当给你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保留所有的治疗凭证并申请伤残鉴定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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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出现意外事件,应当认定是工伤,如果你没有工伤保险,单位应当承担其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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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工伤,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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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证据,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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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雇佣关系的,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关系的可以主张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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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雇佣关系直接到法院诉讼要求赔偿即可。数额需要经过鉴定以及你实际的损失综合计算。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来电或来访面谈,以便做出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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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应该赔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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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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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