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劳动纠纷的法律问题. 事情是这样子:我厂大约半年前请了一位工人做管理人员,可是发现几个月下来(跟她没有签任何说明或者合同,而且在聘用的时候说好只是试用期),这位工人不但没有能力做好自己的职责,关键是我们还要支付很高的工资给她... 而现在我们决定减低她的人工,但是她竟然说要高我们... 请问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做? 谢谢您们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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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虽然你没签,但也存在事事实劳动关系.如需要更详尽的法律意见或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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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收集证据证明他没有能力做好自己工作,同时避免他追偿双倍工资,详细欢迎电话咨询东莞吴律师137902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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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