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今年6月份进了浙江绍兴的一家公司做业务员,7月份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并没有缴纳任何保险),随即被派往外省出差,合同注明工资为2000元 200元话费 80元每天的出差补贴,8月25日公司给我发了短信说我转为兼职也就是没有工资,后电话询问,公司领导说,意思就是被辞退了(7月份工资已按照合同发放),原因是我在与每天与公司联系的工作信息(报表客户信息)不真实。之后让我月底把出差住宿发票寄过去,每月月中是工资发放的时候,今天也就是9月14号收到8月份的工资发放信息,却发了8天的工资加补贴总计1279元。希望帮帮我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