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劳动合同上7月28日转的正,前天经理突然跟我说我不适合这岗位让我3天内走人,并且说不知什么原因我的保险缴纳不上,我想让公司补发我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里是这样备注的,转正后工资为3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为700元,其他补助为800元,请问我有权利让他补发我的工资为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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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利
2、也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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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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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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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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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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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