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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8月31日上午看到雇主的门面房对外出租,便要求负责人带我看看房子,一间最多有7,8个平方米1200元一个月,在我们贾汪区价格算挺高的,我想做小吃要两间我怕承担不了,自称负责人的男的告诉我后面有院子可以盖个棚或是厨房,还热心地告诉我,房顶可以用夹芯板比较省钱。我告诉他要把厨房搞得干净整齐,说有的东西都要放在里面,前面门面房安上空调,摆放桌椅,专供客人就餐。男雇主同意我问他还要订合同或有手续吗,他说不要,让我先交100元报名费,1000元定金。我说租房子还要什么报名费没听说,他说这是规矩都是这样的,如果不要了报名费不退。我就交给他1100元他给我开了收据。问了我的电话号码,记在收据上。过了大约2个小时,我拿了尺子想去量尺寸。女雇主来了告诉我后面的院子是医院的仓库,盖厨房要留通道,我说我的东西都在后面留通道不行,女雇主又说不留通道就留两个大门,要是人来拿仓库里的东西我就给开门。我感觉不合适,以后饭点正忙时候人来拿东西不耽误生意吗,那以后麻烦事就多了,不是找气生吗。这个房子不能租。我就要求他们又给我1000元定金,我不租了。100元报名费事先说好不退我也认了,可是女雇主立马拿出无赖样,态度强硬就是不退我的定金,我想咨询我能拿回我的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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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3 09:28: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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