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新疆和田的。我有这样的一个问题想请教律师,08年我向朋友借了30000元钱09年6月我还了他28000千元钱当时他说没有带眼睛看不清写字就说让我自己写一个收条他按上手印,等后面2000千元钱给他后他在把我写的借条给我,当时还有其他两个朋友也在场。可没有想到的是不久他就因病去世,当时我在外地就给他们家寄去了1000元钱。可我不知道他老婆什么时间又拿着我写的借条到法院告我还她30000元钱,我在外地又不知道此事在2010年的7月法院就按缺席判决还她30000元钱,我是2010年12月回到和田才知道此事的,我去找法院、法院说什么都晚了必须还她30000元钱才可以如果不还就强制执行,我没有办法就又给了她30000元钱,法院说是上诉期已过实在不行可以向和田中院申诉,我找律师咨询过可他们说申诉是很难再胜诉的所以不愿意接这个事情,我实在是没有什么办法了就想在此咨询律师,我该怎么办呢?谢谢

债权债务
2011-02-22 15:07:5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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