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期间,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吗北京-北京 提问时间:2012-08-12 17:09 我于2012年1月19日。韧带扭伤,无法正常上班,请了2个半月的假,五一之后上班,但是每周仍会请一两天的假,6月25日遇到车祸,又向公司请了一个月的假,明天要去上班,但是腿还没有完全恢复,公司意思是要劝退我,换句话说,就是解雇,对于我这种情况,公司可以解雇我吗?我09年开始工作,在这个单位工作不到一年,根据法律医疗期也就3个月,从我生病至今请假已经超过3个月,现在公司解雇我,是正常的吗?我能得到什么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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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仲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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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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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医疗期内不能开除,超出期限,可以开除,但是需要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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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问题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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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需支付您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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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