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近强制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如果不签,后果自负。
1、在协议中规定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视为甲方违约,并按照乙方《惩处管理规定》执行,同时乙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据实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
3、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4、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超出15个工作日,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有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甲方解聘。
问题:
这样的保密协议都规定了甲方(员工)的义务,没有规定任何员工的权利。还有诸如以上的霸王条款。员工是否可以选择不签。公司放了狠话,如果不签后果自负,比如不加工资、换岗、辞退等等。
员工如何维权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