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是**的厨师 早**工作六年多 现在公司要我和人力资源公司签署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向你咨询一下

劳动纠纷
2012-07-27 10:48: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 你要谨慎对待了,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目的在于,一是你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你自己缴纳,二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你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因此,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还是带着以前的合同,当面向律师咨询较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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