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本地一企业干了二十天,由于企业没有按照当初说的履行工资义务,在批准后离职,可现在说只给我百分之五十的工资,这合理么??可是我并没有证据证明我在那干了多少天,只有一块工作的员工证明,但是当地劳动仲裁局说我没证据也没办法,不予受理,难道我就要这样吃亏么,没有别的办法了么,即使人家单位有考勤表,那也不可能给我啊

劳动纠纷
2012-06-26 21:05: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71611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解读
个体工商户管理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解读
行政拘留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除劳动合同
行政拘留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网络贷款案件立案标准
网络贷款诈骗
网络贷款案件立案标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