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也2010年9月份购得商品房,开发商发函说11年12月11号拿房,我因地址变更没收到函,也没有收到电话,于12年4月收到开发商短信通知办理产权属证,到售楼处才得知早就可以拿房了,于是在物业带领下前去收房,但是收房时发现里面有工人在我的房子里施工,物业解释说是别的已拿房的业主反映内墙水泥裂缝脱落,是水泥标号低的原因,现在他们是检查维修并表示现在可以交房,我当时拒绝签收,并且拍了照片,还有证明人。物业说等维修好以后电话联系我再来收房也行,不然现在签收他们还是要履行维修义务。但是至今我也没有收到物业的电话通知。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吗?我能否索赔违约金?谢谢

房产纠纷
2012-06-18 13:40:20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房屋交付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房产纠纷问题
房屋交付问题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