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大连旅顺口区购买的精装修房,开发商在延期3个月后,在还没有完工的情况下交付了,前期延期3个月已赔偿但顶为物业费了,为此,加我现金交的第一年物业费本人的物业费已交至2015年底了。精装房里面许多设施设备还没有安装,许多项与样板间完全不相同,品质劣质,装修质量极其粗糙,地面状况还是建筑工地的样子,没有小区入户通道,下面公建没有完工,没有电信,邮政,电视,绿化,供水,小区的道路都没有,入户门卡没有交付,只有临时给业主2把装修钥匙,完全无法入住。此后开发商到完工前是不是应该继续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