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连开发区小区通过中介租房, 5月20日签订合同, 28日搬入。房子为全新装修后2个月出租, 家具皆为全新。
入住后第二天, 29日早晨就出现嗓子疼痛无法说话的症状。 一周后到6月2日咳嗽加剧, 遂去医院检查为气管炎, 挂水治疗, 周日搬出房屋到酒店居住。 因为怀疑房屋有害气体超标,就在周一通过正规渠道找空气检测专家进行检测, 结果是室内甲醛平均超标3倍以上, 个别地方超标三十倍, 结果出来后及时通知房东。
请问, 房东是否为过错方, 承担我的医疗, 在外租房, 和身体损失?
以上文件皆有正式文件留存, 我和房东的对话也有录音支持。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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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房屋出租方,房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房主未做到这一点,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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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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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人身损害是房屋有害气体所致,房东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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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人身损害是房屋有害气体所致,房东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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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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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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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