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5年6月份进的一家公司,在06年4月份才签合同。到07年12月份公司要求我们员工没人写一张辞职申请书,然后再重新签订另一个公司名字的合同,其实还是同一家公司,法人名字还是一样,我签的是1年的合同,可是到08年12月份也没有给我续签合同,一直到今年4月份。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条件下叫我办理离厂!工作中也没有犯什么过错,就这样我就签了。厂方答应赔偿给我2个月工资,当时也没有签订什么手续。过了一个月我打电话要赔偿金,可是当时给我办离厂的那个人事部人员,说老板不赔了!我该怎么办,如果去仲裁能胜诉吗?能赔偿多少钱?还有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啊?谢谢您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