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委托一地产经纪公司管理我的房产,该公司将我的房产出租,每年付我10.5个月的租金(我和该公司协商的租金,该公司和租客签的租金我并不知道多少)。现该公司法人潜逃,尚欠我4个月租金未给,但该公司却已经收了租客的租金(直到7月份),并且卷走了租客的押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租客与该公司签的租房合同到9月底为止,目前还有2个月到期,现在我认为租客既然要继续住我的房子,那么应该把剩下2个月的房租付给我,但是租客不愿付给我8,9两月的租金,理由是他已经交给该公司2个月的押金,可以用来抵扣租金。请问这种情况我怎么办?租客的说法在法律上站得住脚么?押金和租金能够等同么? 租客和该公司签的租房合同在公司法人潜逃的情况下,应该已经作废,我作为房主,有权对住我房子的人收取租金。我提出和租客从8月份开始签新的租房合同,但租客拒绝。请问这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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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你同意对方擅自转租无效,你可以起诉, 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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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事实上你与经纪公司签订了合同,说明经纪公司将你的房屋转租或者是作为你的代理人出租给房客是经过你的授权和同意的。因此房客与经纪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经纪公司的人虽然不在了,但法人资格并不当然消失,不影响其之前签订的合同。那么在房客交付了房屋及押金的情况下,依据租赁合同他是享有合法居住权的可以居住到合同到期为止,如果到期以后押金未得到返还,也有权利将剩余的押金抵作租金继续居住。
至于你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你可向该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但无权要求房客直接向你支付租金或提前解除他与经纪公司的合同。因为房客的承租权是合法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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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租客与经纪公司间的合同九月底到期,因此租客合法地享有了在您的房子里住到九月底的权利,您只能通过您和经纪公司间的合同向经纪公司要求租金,而无法直接向租客要求两个月的租金。
您可及时调查该经济公司的银行账户等情况,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争取追回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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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