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从2010.10月底办理合同签署,到2012年5月13日被告知要求调岗,还是不了解的部门,我从事是的物业客服工作负责的与客户沟通协调,现在又让我负责中控室的工作,根本不考虑员工本身是否胜任,也没有正式的书面通知,就让我交接工作,这合法吗,我想要赔偿金,在什么时候要最好呢,如果公司不给,那么走仲裁又该怎么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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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岗位,公司单方调换你的岗位,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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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不合法,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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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岗位的约定,应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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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私自调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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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私自调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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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对岗位有明确约定的,公司不能任意调岗,否则你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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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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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