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某单位签订了3年的合同,因为公司面临解散,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在该公司实际工作时间8个月。现在公司要把我平调至集团下另一家公司,请问:(1)如果我拒绝,是否没有经济补偿费?(2)如果公司宣布破产,并宣称财产不足以支付经济补偿,而我又不愿意平调,是否也没有经济补偿费?(3)可以要求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与公积金吗?(4)因为签定的3年合同期未满,可以要求公司另外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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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有权拒绝,虽然属于同一个集团,但他们是不同的法人(公司),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2、公司破产也应当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及补偿。
3、你可以提出要求,但是否同意看公司态度。
4、同上,非法解除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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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有权拒绝,虽然属于同一个集团,但他们是不同的法人(公司),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2、公司破产也应当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及补偿。
3、你可以提出要求,但是否同意看公司态度。
4、同上,非法解除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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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