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4月23日到期了,这些天我一直在工作。公司和我协商的结果是: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赔偿金按月支付;要么留我继续在北京工作,月薪降低到4000元,工作岗位从财务经理变更为行政助理;背景条件(北京公司建立了沈阳分公司,3月份已经将北京工厂全部搬到沈阳了,北京工厂也退租了,正在租赁办公室,我因为2011年12月怀孕了,所以还在和公司协商合同)协商的结果是公司法人发邮件给我的,还没有执行;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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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明白你的意思,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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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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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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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