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签合同。
2.老板说试用期3个月,上班是3月份和4月份(还有3天满2个月)
3.现在辞职,说是没有4月份的工资。这个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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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2个月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辞职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你应得的工资。相关法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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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辞职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你应得的工资。试用期间提前3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即可。
劳资纠纷无法与该单位协商解决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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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