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签合同为期一年,到期前后单位多次口头表示不会再续签,但没明确的劳动关系结束日的书面通知,于是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职,单位未表示异议,劳动者多次要求明确合同状态,数月后单位出具了正式书面通知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现在问题是:在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状态下,能认为单位是违法解除,从而主张劳动合同法中违法解除的二倍经济补偿金吗?
听闻一种说法是:合同是违法的前提,没有合同就没有违法一说。
2.能主张到期后未签订书面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的二倍工资差额吗?
3.赔偿单月平均工资怎样确定,可以包含年终奖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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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双倍赔偿金;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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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一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而要找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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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金和双倍工资差额,月平均工资以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
详细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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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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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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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