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司为私营企业,1员工晚育,实际休假的时间是几天。另其提前请事假,在事假期间是否可与其商讨社保的缴付金额由谁负担。其婚假的时间有几天
-
您好!晚婚假10天,产假90天,在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你好,事假期间是可以协商社保负担问题。晚婚假是13天。
-
广东:婚假3天 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也就是晚育的产假增加到15天+不少于90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