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年3月份入职,剖腹产,又是晚育,故产假4个半月,现在上班刚不到半个月,公司就说由于组织架构变更,没有我这个职位了(区域销售经理助理),要求我转销售,负责山东区域(我在北京上班的)。我们是项目型的销售公司,我既没有客户资源,也没有销售经验和相关技巧,并且我尚在哺乳期,不可能现在就给孩子断奶经常出差,我拒绝转销售,请问公司是否可以就这个理由辞退我?如果我坚持不转销售,是否可以保留原职位和原工作以及原工资待遇直至哺乳期结束?在这期间他们可以解雇我吗?如果解雇我,赔偿金最低是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