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一个月了,3月五号原单位接到我新单位发过去的调档函了,但今天我打电话给原单位问是否把我的档案发出,原单位说我手续没办完(他指的是进单位时签的住房补贴协议),我当初拿到解除劳动合同书时,说手续办完了,问我的档案问题,原单位人事管档案的说档案是公对公,他会在接收到我的调档函时给我寄出的。可现在我都辞职一个月了,单位却要求我退还为期限八年的住房补贴协议(每个月四百元)我已经领到的七个月的住房补贴,才能给我档案,这份协议是只有一份的且在原单位(因为当初单位人事部催着说单位所有人都签的,不会有问题的),现在却因为我辞职而且用档案来要求我退还,希望你能帮我分析分析我该怎么样才能拿到我的档案,且不受到这种不平等的协议的威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