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订的合同,是群租房,当时租的时候比较急,所以很多不利于租客的条款没注意看,就签下来了。合同是房东自己定的,没有交给房产管理所登记(上海长宁区),合同有效么?这个房东特别扣,我都要搬走了,他想连押金和租金一起扣下来。(2个月的租金和押金,找各种借口扣押金)。房东违反了最小出租单位,是分隔房,并且没有登记。而且合同有很多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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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上海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小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的行为定性为违规经营社会旅馆,必须在限期内予以改正。
2、没有备案的房屋合同也是有效的,除非有法律禁止的内容存在
3、搬走后押金是应当返还的,协商不成的,建议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4、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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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法律禁止的内容,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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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禁止性规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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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对于不平等条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调整,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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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签下,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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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