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把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大女儿同住,本想可以在此安详晚年,谁知房子过户后女儿对母亲并不孝顺,使得母亲后悔将房产过户给大女儿,想通过法律来要回自己的房子。不知道该如何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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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问题其实比较复杂,需要分别说明:第一,子女不孝不是要回房产的法定理由,换句话说,女儿应该赡养老人,这是法定义务,但是孝顺是个道德概念,比较笼统,不好界定,需要证据佐证使其可以上升到法律规制的层面。第二,如果当初将房子过户给女儿之前有明确约定,需要女儿达到某种条件才可以,这可以作为其中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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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法院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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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过户,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违反法律得情形,否则无法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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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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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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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法院起诉要回,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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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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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要回,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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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聘请律师办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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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