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2011年5月在***柜台上班,到2011年9月24号离职的,就职期间到离职一直都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离职的时候区域负责人说社保没交给我钱的,金额按公司社保交多少补多少的;公司一个月交五百多;我工作了5个月;即使试用期不交按4个月算也应该给我2千多块钱,但是到现在一直都没有补钱;威鹏属于**集团,这期间我一直打电话给总公司和区域负责人;他们一直都没有给我个说法。当时我们有签合同的,但是合同另外一份也没有给我们;公司其他人也都没有给她们缴纳社保,现在我怎么才能拿回属于我该享受的待遇?请你们帮帮我,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