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女朋友在一家私人的补习班任教 但是老板说要收取一定的押金(押金从工资里面扣除共计800元人民币)现在他们又提出一个方案 说每个孩子考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 如果达不到这样的要求 就要相应的扣除她的一些工资 所以我女朋友打算辞职 辞职他们收取的押金不愿意归还 因为我没有法律知识 所以现在想咨询一下律师 他们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他们是否该向员工收取押金 收取押金三个月归还 这个说法是否成立 ? 注:之前他们有说过 押金在第三个月会给她的 那么我女朋友现在没做到三个月 是不是就代表他们不用归还这笔押金了?请尽快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