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出现了,我们的物业公司提出了所谓的“1 1”我给您解释一下”1 1“,比如说我家办理这个房产需要3万5千元,但是物业公司要收违约金,就是物业费什么的,1 1就是3万5加3万5,那这样就是7万元,我上网查询过,物业违约金应该是收取千分之三,我不知道他这样收取费用是不是符合法律依据,如果物业违法收费,我应该怎么上法院告物业?如果他强制嚣张收费我应该怎么办?
顺便说一下,这个物业公司没有参加过任何房产管理的公会,就是这家物业公司现在没有人可以管他,所以他还敢这么嚣张的收钱、
类似我这样情况的大概还有42家,都需要交这个违约金,
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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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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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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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