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应当赔偿你1个月赔偿金。上述项目应当算入工资的范围。具体依据如下:
1、 国家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明确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补贴贴和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补贴、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依照上述规定,个人取得的交通、通讯费补贴,应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深圳目前没有扣除标准,须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解答,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