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五星级酒店任领班一职,休完产假回到公司上班,公司人事部说暂时没有岗位安排,经过公司领导开会决定降我为服务员,服务员的工资比我原来岗位的工资低了不少,我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酒店方说这是公司领导的决定,我也没办法啊 请问我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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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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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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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