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本人于2008年3月5日进公司,但是到2009年2月1日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劳动关系续存!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10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可以,目前能找的证据只有邮件、员工进公司登记表(但没有领导的签名)。除此之外,没有工作证、没有工资证明、没有考勤记录。这样胜算的概率大吗?或者是否还可以找些什么证据能证明呢?
2.从进公司到2011年7月,公司一直要求周六加班,未有加班补贴,也不给予调休!先前有个离职的同事为了这事儿去过仲裁,但是最终由于证据不足而败诉!不过公司对此事也略有重视,此后周六加班制度就取消了!因为没有考勤记录,所以除了邮件之外,我不知道还可以提供些什么有效证据?
3.交金。从签订合同到现在,公司一直不按实际工资交金,而是按照最低标准来交,合同也是按最低标准来签!没有工资证明,但是先前离职的同事仲裁胜诉,这样的话,我的胜算概率大吗?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