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有个亲戚有套房子想卖,中介找到买家并签署了买卖合同,买家支付了30%的定金和首期款。但在办理转户手续时地产交易中心告知这是套房改重购房(原来是集资房,由于历史原因后来办了房改房的房产证),要补办退购手续后才能交易,而办理这种手续需要半年或一年时间,现在买方要求入住,卖方认为房款的70%尚未收齐让买方入住不妥,想用以下几种方法解决:1,退还买方的首期款(定金不退),按市场价租给买方住并签署租赁合同。2,不退买方的首期款,按低于市场价租给买方住并签署租赁合同。3,退还买方的首期款(不退定金)待手续办好后再按原合同交易。请问律师哪种处理方法合理合法?期待答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