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销售员,我跟现在所在的公司签的合同是公司自己拟定的,合同里只注明了底薪的事,没说明按什么点来提成的事。之后公司趁大家开会期间让大家都签了一些条款(好多同事都没注意到那条),其中有一条是“合同期间如自动离职,佣金不予发放”(我们所做的销售一般都是三四个月以后才会拿钱,三四个月的佣金一起就不是个小数目的了)签这些条款的时候,合同已经过期了,请问公司有权扣我们的佣金吗? 还有公司当初承诺我们员工一年前就该发放的钱,到今天都没有发,我们现在速手无策,希望您能给点意见!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