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我弟进到现在所在的公司上班,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只买了太平洋保险的团体人身意外保险。
今年年初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眼角膜穿通伤),住院的医辽费用是其老板先垫付。出院后,其老板将住院时的费用原单拿到保险公司报销。期间我们要求做工伤认定,但雇佣关系证明他老板一直拒绝出示(其公司的员工都没有签合同、没有工卡、没有工资条),现在连当时出事时在场的员工都已经全部离职了。
我想咨询:(1)、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的报销凭证,保险公司是否能够提供给我?这个凭证可以视为雇佣关系证明吗?
(2)、由于他公司是个体户,有注册,但没有签立劳动合同和买社保,我是否可以起诉其公司?需要哪些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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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建议首先与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据《劳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可申诉至当地劳动部门的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仲裁无果的可起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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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提供把你,可以根据相关证据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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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的报销凭证,保险公司是否能够提供给我?
你弟弟是当事人,应当复印给你
这个凭证可以视为雇佣关系证明吗?
可以证明你弟弟身份
(2)、由于他公司是个体户,有注册,但没有签立劳动合同和买社保,我是否可以起诉其公司?
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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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保险公司是不会提供给你的。
2 他公司是个体户,有注册,但没有签立劳动合同和买社保可以起诉其公司。需要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你可以起诉,尽可能收集各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以前已经离职的员工,找到一个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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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