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年纪大了,行动不方便,于是将原住房卖了,换了一套一楼的房子。但由于钱不够需要贷款,而父母均已退休,无法办法房贷,于是在产权登记时写了我的名字,以我的名义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我已经结婚了,请问专家这套房子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产权是属于我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如果离婚的话法院会如何分割这套房产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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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你所有,不存在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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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出资的部分属于你个人的 还贷部分属于共同的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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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个人财产但需要保存好父母出资的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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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产权是属于你个人所有,必须证明你父母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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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出资的部分属于你个人的 还贷部分属于共同的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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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键看房款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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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