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居民、我爱人是农民!我和我爱人婚后,我们向村委会购买了宅基地房!现在我爱人背着我私自将房产给了我儿子,事先没有跟我协商,事后也没有告知我!我一直诉状将他们告上了法庭!我爱人向法官出示了村委会的证明:此宅基地批给XXX(我爱人的名字)的!请问:我能要回该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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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或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第三人。"
本案中,你儿子有理由相信卖房是夫妻共同意思,故共有人的对方不可对抗买受者,故二次买卖房屋合同均有效。如果已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该房所有权转移给了你儿子,你更没有可能性要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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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主张要回。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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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们的儿子,你们都没有权利分到
追问:你是做律师的吗?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单独处分无效!法院都已经判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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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因为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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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擅自将房产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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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协助,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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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回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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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房产。理由是没有你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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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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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