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间商铺,前段时间有个人特别用心要租,并与我签署了年租金12万元,一次租2年的合同。但几天后承租方以发现商铺门口有遮挡物,挡住了商铺门口为由要与我解除合同,并说可以给违约金,但我们签署合同时没有提到违约金一项。签署合同时,商铺的房产证和结构图承租方都看了,也没提出问题,但看到具体商铺时他们发现商铺门口一个大柱子挡住了视线,与他们当初看到图纸的效果不同。所以他们坚决要解除合同,我想问两个问题:一是我能拒绝跟他们解除合同,并要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吗;二是如果必须解除我提出赔付多少违约金合适。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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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解除,违约金可自由协商并签署协议,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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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拿你们合同当面咨询,才能知道具体情况。
如果没有规定违约金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如需帮助,可来电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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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构成违约。违约金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赔偿虽然没有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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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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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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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