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2011年4月份从那家工资辞职,老板给我打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的是欠我6000元提成,没有归还时间。所以他现在一直拖着不给我。在职期间,我收了客户的3000元的账款,没有给他,就是预防他到时不给我提成,现在他以此为由,让我先把3000元归还他 ,再说提成的事。在职期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样拿到属于自己的提成呢?补充一下:我有工资条,可上面没有公司名,有老板的签字,可以证明我在那家公司工作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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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去劳动仲裁委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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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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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