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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公司将一部分业务分离出去,由其它新进入的股东成立另一个新公司B。B公司的股东为A公司占30%,其它为其它新引入股东。这可以称为企业分立吗? 2、一员工已与A公司签定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B公司成立,该员工不同意去B公司,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是否能得到经济赔偿?

劳动纠纷
2011-07-02 00:13: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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