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小区买了房子,当时买的时候KFS的沙盘上看我的房子是靠最东边的一栋的东边一间,采光很好,沙盘上显示房子的东边是绿化带、小区内的路、门面房,近期去看工程进展才发现,我们东边那栋四层的门面房起来了,而且还是跟我们这栋公用一堵墙,直接导致楼下的几层卫生间没有窗户,而且采光也很差,合同后面附的规划图上显示有窗户的位置,(今天我找了一下,好像最新的规划图上显示这两栋楼是连起来的)而且整个小区就这几家卫生间没有窗户,我感觉KFS是不是有销售欺诈行为?对卫生间没有窗户的几家是否有违约行为?改规划图是否需要告知业主,而不是简单的在规划局网上公示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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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需谨慎,没有确凿证据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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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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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