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套老公房,没有买产权,一直付给国家租金的。里面有4个人的名字。分别是我本人,我妈妈,我妹妹,我儿子。我本人贷款买了套公寓房给妈妈与儿子住。妹妹住男朋友家。老公房出租了,租金贴补给我还贷款。因为妈妈住我新买的房子,我帮妈妈改善环境。现在妹妹与男朋友分手了,要住回老公房里面。这样我还房贷就有困难了。我打算把新公寓出租,妈妈与儿子一起回到老公房住。可是我妹妹不让我儿子住,要我另外想办法。户口本上我妹妹是户主。请问,她有没有权利不让我儿子住?老公房里面有名字的人,是不是都有居住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