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房屋买卖:卖家把买方的40万首付全部拿去还债去了,现在一分钱都拿不出来,房屋的40万贷款也没有能力还,房子不能过户钱也不退还买家,他就可以吞掉人家40万的首付?而还在房屋里住着?
卖家以只有一套房为由,法院不会查封他的房子也不会拍卖,就算买家打官司法院判下来也只是让他每个月还2000块钱。他现在无业游民连2000都拿不出来。
法院真的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吗?他还是可以住着他的房子?最多每个月还点钱,还个几十年?买家的钱就这样被他给挥霍了?这样法律还有什么用啊,对方一点惩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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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方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买方的合法权益,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的约定,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您的纠纷损失是比较大的,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办理,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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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对于被执行人(低保对象除外)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唯一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依法拍卖、变卖或抵债,但在对房屋裁定拍卖、变卖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让其在外寻找租房。
因此,你如果能提供买卖合同并且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作为证据,起诉要求偿还40W的债务,胜诉后是可以查封房产进行执行的。但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卖家的房产银行应该有在先的抵押权,虽然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申请查封并强制执行的,但是拍卖款将先被用于偿还抵押权人(银行)的债务,所剩余的再用来偿还你的债务。实践中法院还会先估计看房产价值在偿还给银行之后是否还有钱偿还你,如果连偿还银行的钱都不够的话那么一般就不会去查封了,这时你应该想办法获得卖方的更多财产线索以供法院执行。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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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除去房子一无所有,房屋面积一室户。他就可吞掉人家40万的首付,法律对他一点惩罚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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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户口不迁出,户口迁不走就拍卖不了法院也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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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比如现在起诉的话,要冻结或者查封他的房屋屋。我要承担担保费吗,40万都付出去了,现在哪能拿的出几十万去冻结或者查封他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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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有其它财产,是可以考虑诉讼的。如果除去房子一无所有,真是有点难。不过,如果他的房子面积大或地段好,法院可以以差一点的房子置换,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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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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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