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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8月7日应聘于一家房地产公司。在人力资源部填写一张表格。被分到公司下属单位物业公司上班。我负责客户接待、报修维修工作。今年4月23日上班时间,小区停电,客户投诉多,我正在给电工派工,一保安班长从我背后把手搭在我的右肩上,我扭头一看是个男人,就说“走开”并扒掉他的手,谁知他又把手搭在我的左肩上,我又说“离我远点、派工呢”,并扬脚吓他离开,谁知他抓住我的脚并把我撂倒在地上,导致我左上臂肱骨粉碎性骨折,住院7天内固定手术治疗。出事后物业主任、副经理和肇事人去医院看望,并向经理汇报此事。27日手术肇事人送1000元手术费。之后肇事人辞职离开单位,手机换号联系不上。我受伤20天后单位又招人顶替了我的工作岗位,我该怎么办?怎样索要双倍工资?

我的单位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工作19个月,我该则么办?帮帮我。

公司企业
2011-01-29 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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