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银行工作,是一名客户经理.于10月27日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直到12月3日开始我就没有继续再上班,银行始终答复说不批准辞职,也一直未给我办理辞职手续,造成我不能到新的单位办理入职.12月10日我收到单位"员工旷工劝告通知"说我旷工8天,超过15天就给予除名.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部门与之协调,银行又指出我违反了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条款:特殊工种人员及信贷人员办理辞职离职需满60天方能办理辞职.因我与银行签订合同已经很多年了,具体内容我也忘记了,我想问一下,银行如果以上述条款对我进行辞退合法吗?这一条款是否与劳动法30天告知辞职相抵触,我申请仲裁可以胜诉吗?
-
不合法,如果证据准备充分,胜诉可能性大。
-
你好!银行的做法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要看你所掌握的证据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
按照你的描述,银行作出限制性的规定,是否一定完全违反禁止性规定,还需要详细来看你的合同。但是单位确实有不妥之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建议你还是拿着合同给律师看下,然后详细说明前因后果,再看仲裁策略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情可来电咨询,也可带齐材料来所当面咨询,苏建友律师,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
您好,银行的相关规定与法律规定相冲突,应属于无效条款,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聘请律师。如满意,请采纳。
-
1、银行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有权要要求银行向你出具离职证明并赔偿你延迟上岗导致的经济损失,应能胜诉。
-
银行违法,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证据充分的话胜诉不难
-
可申请仲裁如果不申请仲裁也没有其他途径维护权利。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