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拆迁,是我姥爷的宅基地,他去世后有三个子女,舅舅住在姥爷的老房子,大姨和我母亲都嫁出去了,瀛海拆迁前我舅舅去世,他的子女把房子未经我们同意私下该宅基地权证为我舅妈,现在瀛海已经拆了,舅妈和她的子女和拆迁公司达成的协议是六套两居(总面积不超五百平米),另外补偿了她们170万,请问我母亲和大姨可以分这补偿的房子和钱吗?具体可以分多少?如果家庭会议达不成协议,我和姨家想聘请律师,请告知联系方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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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很常见。你姥爷的宅基地在你姥爷去世之时起,应依据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事宜。有遗嘱依据遗嘱处理,没有遗嘱进行法定继承。
如果你母亲和姨妈能参与继承,则你姥爷宅基地上房屋属于你舅舅、母亲、姨妈共同所有。
你舅妈和子女的行为,显然已经侵犯了你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协商不成,诉讼解决途径有两种,需结合书面材料确定最佳方案,建议来电来所详询,以便确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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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
首先,你舅妈变更的宅基地权证上面的名字是你舅舅的还是你姥爷的?不管从谁的名字下变更的,都只能看成当初的变更是代表,而不是作为自己所有权的变更行为。
其次,作为你姥爷的遗产,没有发生继承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对你母亲和你姨妈属于侵权
再次,如果确实不能协商那么就要通过诉讼程序,取回应属于你母亲和你姨妈的份额。对于你姥爷的遗产,由其子女均分。
现在你们应该积极收集证据,比如当初你姥爷宅基地的权属证明、现在的权属证明,拆迁协议或是分配方式
另外就是后来你舅妈家是否还有增加房屋?这次拆迁的时候是根据什么?
建议详细说明,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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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姥爷的遗产你妈和你大姨是可以继承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上面有联系方式,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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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庭会议达不成协议,可以聘请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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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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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据证明该房产是你老爷的遗产。你们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遗产。进而取得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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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