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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期房,2011年1月9日去拿钥匙,开发商要求缴纳4555元的公共维修基金,然后物业公司要求不管是否当年开始装修入住都要缴纳以下费用:0.5元每平米一年共701元的物业服务费,公共区域照明及二次供水300元(二次供水是指当地水压不够时,由小区内安装的水泵把水送到楼顶),装修楼道卫生清理费50元,楼道维修保养100元。否则不给我钥匙。正式装修时要缴纳500元的装修保证金。我想问这些收费有没有重复收费?物业公司的收费是否违法或者侵权?我们该如何维权?

房产纠纷
2011-01-12 15:33: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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