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通过中介看到一套二手房,去现场看时,房主陪同,介绍说院内有一锅炉房,是通过锅炉供暖,问他费用怎么收取,说是按房产证上的面积收取,和热力公司价格一样,中介后来也承认房主说由锅炉供暖,随后签订了购房协议,由中介提供的文本,但是协议中中介的名称和盖章的名字不一致,是两个中介,后来在办理过程中,发现那栋楼并没有供暖,而且没有纳入热力公司供暖范围的打算,无法供暖。我想通过中介要回定金,但房主和中介都回避问题,说是因为无法供暖是交费的不够多少户,所以没法供暖,但实际问题并不是这样,而经我了解是原来烧锅炉费用很高,热力公司又没有纳入大网的计划,所以导致无法供暖,我们后来问房主供暖问题,他说我们住进去明年交钱就能供暖,后来他又说,你们住进去之后再和热力公司协调供暖问题。因为房主和中介很熟,是朋友。中介说自己没有责任,也不承认房主欺诈,还说合同标明已经对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实际上这个了解是在房主欺瞒的基础上,做了错误的了解。中介还诡辩说我们耽误了房主卖房,那我们是受害方,我们的权益是否需要中介保障,中介这样做对吗?我想问是否可以要回定金。一共付了四千中介费及一万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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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欺诈。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及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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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材料面谈,详情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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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