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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后通过中介认识房主,看了现房后,我与房主签了一份合同,合同大意是这样的:该房子总价为32万,房屋两证正在办理,我于当天交了0.48万元作为定金,她给我开了一张收条。并且还有补充协议:1:如2006年2月5日之前未交余款定金不退。2:交清房款前的费用由甲方支付(物业水电)。3:如甲方不卖双倍退不还定金。4:甲方在可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必须协助乙方办理。5: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6:总房价32万。7如手续不合法,甲方无条件退定金。  后准备交剩余款时,发现两证没有,我们有危险,怕被骗。所以我们没有交余款,现想要回定金。但她不给,找中介,他不管。我们也了解了一下房子:开发商一共做了四幢,其中第一幢已经办了两证,其它三幢未办,要等时间办理。

知识产权
2006-02-15 14:04: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