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去年购得一套商品房,于今年10月31日交房,在10月初我将该房在中介挂牌出租,想交房后就借掉。10月14日,中介来电说找到客户,让我前去收定金。租客付了我一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中介帮我写了一张“收条”上面写在我和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拿到钥匙后,开始算租金,每月租金金额,付三押一,租期一年,然后双方签字。并将该收条交给了租客,当时没有签正式的租赁合同,中介说等我交房后双方再签,并向我收取了800元的中介费,开了发票给我,租客没付,说签正式合同时再付。到了10月31日,租客向我提出由于种种原因不打算借房了,并向我要回定金,此时该中介(分店)居然倒闭了,业务员让我找总公司。租客则威胁我说不还他定金就不让我走,还要咋我家的窗子和门,最后竟逼我写下前他钱的欠条才放我走。我十分气愤,不知现在该怎么办,其实我才是受害者,请各位大律师帮忙指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